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250号令规定: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三)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符合以上两项规定的用血者,可根据湛江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市中心血站报销。
外地用血符合报销条件的献血者,可电话与市中心血站联系,再按要求将相关的资料寄给中心血站审核报销,后由中心血站将报销金额汇至献血者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湛江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办理流程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
报销条件:用血者本人在湛江献血200毫升以上。
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医院用血收费收据、②用血者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③献血证、④用血者银行账户、⑤输血证明书、⑥医保证明书(医院有医保扣除的才需要开;在社保局报销医保的需要开报销清单)到献血办办理,逐级审核后银行转账,并短信告知用血者。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用血报销:
报销条件:用血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湛江自愿无偿献血合格累计600毫升以上。
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医院用血收费收据、②用血者、献血者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③献血证、④用血者银行账户、⑤输血证明书、⑥医保证明书(医院有医保扣除的才需要开;在社保局报销医保的需要开报销清单)、⑦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明均可)到献血办办理,逐级审核后银行转账,并短信告知用血者。
四、办理报销地址:
1、湛江市中心血站: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131号,电话2309120.
2、廉江市献血办:廉江市南街109号(廉江市司法局斜对面),电话6625538.。
3、雷州市献血办:雷州市群众大道卫生健康局内,电话8804111.。
4、吴川市献血办:吴川市人民医院急诊室三楼,电话5612823.
5、遂溪县献血办:遂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电话7746257.
6、徐闻县献血办:徐闻县卫生健康局四楼,电话49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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