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临床用血费用直免和报销情况公示 | ||
报销类型 | 人次 | 费用金额(元) |
医疗机构报销 | 316 | 1121549 |
异地血站报销 | 114 | 526719 |
血站个人报销 | 95 | 153783.78 |
合计 | 525 | 1802051.78 |
一、临床用血报销办理指南
1、服务对象: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
2、费用范围:减免用血费用是指用血者输注的血液品种包含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不包括用血者自身因需要输血所产生的血液检测及输血所需其他相关费用。
3、办理方式:
1)医院直接减免: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在医院住院用血后,由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注意:结算前请提前咨询就诊医院)
我市开展用血直免的医院 |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
2)未开通直免的医院,临床用血后到血站报销
国家规定工作日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带齐以下材料到湛江市中心血站(宣传科)办理
A、医院原件
(发票、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输血明细单、用血清单)都需要盖章
B、个人三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用血者和献血者身份证、关系证明、献血者或用血者的银行卡)
银行卡:南粤银行或四大行
4、注意事项
1)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在我省范围内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原则上均应在用血医院办理直免,血站不再办理其血费报销
2)血站原则上只办理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通过医保等途径报销后剩余部分的用血费用报销
3)直系亲属 ➡ 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
二、以下是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粤卫规[2020]5号),我市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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