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互助献血
互助献血也是无偿献血的一种形式,是《献血法》所倡导,《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及社会互助献血”。所以,我们有义务把互助献血开展起来。
二、互助献血的目的和意义
互助献血的目的《献血法》已作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互助献血是急救用血的互补措施,也是许多国家的成功经验,尤其当血液供应紧张时,亲友互助献血为保证患者急救用血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体现患者与亲友之间浓浓的亲情关怀,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互助献血实现优先、应急供应用血,能及时解决患者急救用血所需。
三、互助献血的宣传和发动
对互助献血的宣传要更加耐心和细致,要讲明:“现供血紧张,患者有难,亲友理当帮助”的道理。要以人为本,按患者亲友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具备互助献血条件的不可强求,尽力而为。互助献血者,必须在患者亲友的范围内,严禁冒名顶替和买卖血液的违法现象发生。
四、买卖血液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互助献血主要限于患者的亲属、亲友和单位人员,严禁用金钱买卖和顶替互助献血。否则,血站不会接纳,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五、互助献血的分类
一种是互助献全血,另一种是互助献成分血(献血小板)。需要互助献全血的,也可以献血小板代替,献血小板1次等于互助献全血400毫升计。
六、互助献血的条件
凡18-55周岁(可放宽到60岁),体重50公斤以上的男性,45公斤的女性,经医生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符合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方可互助献血。否则,不能献血,如献血小板时其计数不足150×109/L,妇女月经前后三天,有乙肝、丙肝、艾滋病输血性疾病等不健康情况的。有疑问可向血站咨询。
七、互助献血的时间和地点
1、互助献全血
(1)流动献血车
地点:霞山广百门前
赤坎南华广场步行街入口处
时间:每日9:00~17:00
(2)市中心血站
地址:霞山绿塘路131号(联系电话:2309120)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3)各县(市)采血站(或街头献血车)
采血站主要设在各人民医院内,电话:
徐闻:4852412 吴川:5611070 廉江:6625538 遂溪:7746257 雷州:8851297
2、互助献血小板
周一至周五9:~14:30到中心血站献血,患者需输注血小板时,原则上提前一天到中心血站互助捐献。
八、互助献血须知
1、需互助献血时,应到医院输血科(血库)填写《湛江市亲友互助献血登记表》,交给血站工作人员。如因互助金献血已填写《湛江市免交用血互助金审核表》时则不用填写。
2、献血时须带身份证(再次献血时还需带献血证)。
3、献血前要休息好,不宜空腹、不宜喝酒,不吃油腻食物,可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等;献血前洗净肘部采血部位,献血过程中,不宜过度精神紧张,应与医生密切配合。
4、献血后压迫针眼10分钟,领取献血证和献血纪念章纪念品等 ;献血后不宜暴饮暴食,可适量进食些鸡蛋、肉类、豆制品、蔬菜及新鲜水果类;两天内不宜剧烈运动,针眼宜保持清洁,如针眼处有青紫,只须热敷片刻,不久就会消褪。
九、互助献血者的权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98年45号令和湛江市《关于试行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湛府办[2006]36号)规定:
1、献血200毫升以上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享有免费用血的权利。
2、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享有免费用血的权利。
3、互助献血可帮助解决亲友输血需要和用血互助金的减免,减轻其住院费用负担。助人为乐,满足自己奉献爱心的愿望。
十、用血报销和互助金的减免
1、符合免费用血条件的,凭医院输血证明书、用血发票、医保报销情况依据及身份证、献血证(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报销还带户口簿)等到市献血办报销。
2、符合用血互助金减免和返还条件的,到医院输血科(血库)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献血热线:2309120 3214005(市献血办)
检验结果查询热线:2302101(献血五天后查)
投诉电话:2309102